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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表不合格将无法加气

发布时间: 2012-06-06  点击次数: 2276次
  5月23日讯(记者李璇通讯员刘磊)23日,记者从聊城市车用燃气装置所用压力表强制检定工作会上获悉,10月10日前,全市“油改气”车用压力表须强制检定,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车辆,各加气站有权拒绝为其加注燃气。
  
  “燃油价格不断上涨,‘油改气’汽车数量急剧上升,据不*统计,目前全市‘油改气’车数量约有3万辆,取得资格的改装厂数量也有所增加。”市计量科科长魏立广说,随着“油改气”车数量剧增,燃气装置安全及其引发的相关安全问题日渐凸显。燃气装置所用压力表是实时显示罐内压力的重要仪表,在充装过程、检修维护时,压力表都起着眼睛的作用。压力表的正确与否,对气瓶的安全使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车载气瓶位于车辆后备箱位置,在使用过程中,瓶内气体易受温度和压力影响。尤其夏天温度高,车辆长期处在暴晒情况下或发生剧烈碰撞,会引起瓶内压力升高,如果压力表不准,极可能造成安全事故。”市副局长田化东表示,据不*统计,近几年国内车用燃气装置出现较大事故的就有50多起,死亡300余人,重伤多人。为保证全市燃气汽车安全运行,市依据有关法规,对全市“油改气”车用压力表进行强制检定。
  
  市计量所所长李建国表示,2007年国家质检总局已明确批复,车载燃气装置所用压力表属于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周期为半年。目前,市对其检定周期定为一年一检。
  
  “即日起至10月10日,各出租车公司、公交公司要组织车辆定期检定,私用的燃气车主也要自觉申请检定。”李建国说,质监部门将使用专业仪器,对申请检定的车辆实行在线检定。10月10日后各加气站有权拒绝为车用燃气装置所用压力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车辆加注燃气。凡未经检定、超期未检定、检定不合格而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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